(三)、该代言人冷峻的荧屏形象与品牌形象有一定脱节

  一直以来,该品牌聘请的代言人均是以其善于打斗、功夫高强的侠女形象出现在荧屏上,在《卧虎藏龙》、《英雄》等影片中,扮演的“武女”形象给广大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该品牌努力塑造的是一个动感、时尚、具有高度亲和力和强大生命力的品牌形象。该代言明星作为国际著名的影星,同时作为国内最具有广告价值的女明星,在品牌的推广前期为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提高该品牌手机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该企业作为消费电子类数码产品,是与广大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而不是以冷峻的形象出现的,在这方面,是明星代言所不能诠释品牌内涵的。可以说,是该明星解决了企业的品牌知名度问题,而品牌的美誉度,并不能依靠明星这个载体所能完成的,必须借助一个具有高度阳光、时尚,具有高度亲和力的邻家小女孩式的方式来演绎,实现企业品牌形象由明星时尚向大众时尚的转变。

  (四)、该企业进军数码领域已经取得了初步成绩

  一直以来,该企业都是以“手机专业户”的形象出现,没有在其他领域拓展,而其对自身的定位是要建成为一个以手机为主导、以电脑、MP3、等离子电视、移动增值服务为侧翼的消费类数码电子企业。在3C融合的趋势下,该企业的相关多元化战略已经取得了初步硕果,相继成立的电脑公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在市场上崭露头角,而以“数码小姐”作为承载企业数码领域产品的平台,能较好的诠释品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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