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万新最终获刑8年,成为中国证券金融界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人


■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友联管理三家公司被判罚款103亿,但这一天价罚单因为上述企业的资不抵债很可能难以落到实处


■因为反商业贿赂的立法还在讨论中,唐万新及德隆可能存在的巨额“行贿”行为在本次判决中没有被涉及

这是一份迟来的判决。

4月29日下午3时,唐万新通过专用通道再次走进武汉中级法院的刑事3号庭,接受法院对他的最后宣判。这次安排在五一黄金周之前的法庭宣判,与上一次春节前的法庭审理相隔了3个月的时间。

这是间并不大的法庭,一端坐着3个严肃的法官,另一端的旁听席上则挤满了律师、唐万里等德隆高层,以及涉案人员的家属。

刑事判决书罕见地长达232页,共计12万字,按照每分钟200字的正常语速,12万字的判决书约需10小时宣读,但是主审法官选择了干脆简洁的方式,仅仅选取了判决书中的部分犯罪事实和判决结果进行宣读,整个过程不到半小时。

判决的结果是:唐万新被判8年,个人罚款40万;他的6名“马仔”也分别被判6年以下不等的刑期及罚款;唐万新所控制的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友联管理等三家公司,则被开出103亿的天价罚单。


“非法吸存”获罪第一人

目击者透露,唐万新在听取判决时,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唐被裁定犯有两项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为此罚款40万;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项罪名的刑期合计9年6个月,不过,唐的自首情节被法院认定,唐万新最终被判8年。

值得注意的是,唐万新是中国证券金融界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第一人。在此前的周正毅、孙田志等多起金融证券大案中,均未有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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