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和记黄埔 逸翠园事件 反思 丑闻 品牌危机

    其实,上述几种情景导致的建筑质量下降问题,本都可以在监理制和验收机制完善的基础之上加以规避,遗憾的是这样的有效机制还远不能实现。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上面所述为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就主观上看,现行房地产开发模式决定了其无论是何种性质企业,都无法保证项目操盘人对事业以及对客户尽职尽责。因为房地产的预售制在缺乏预售资金监管和建筑监理机制不甚完善合理的前提下,任何一个开发商或者操盘手甚至不知道自己要建造一个什么样的所谓合格的产品给到客户手中!

    就所谓的品牌开发商来说,其实出现类似和黄的牌开发商犯低级错误的远不只他们一家。我们可以历数所谓的有品牌的开发商,港资的如恒基、九龙仓等在京投资的楼盘早先已是伤痕累累;内资所谓品牌开发商出现恶性纠纷事件的更是时有发生。这些开发商论实力、论经验、论管理团队,从理论上讲都不应犯低级的承诺不实或严重建筑质量问题错误,但偏偏是他们几乎没有谁能幸免于难,在开发史上永远保有清白。

    “房地产是手工打造产品”决定了越是规模庞大、管理系统复杂的企业,越难于打造房产精品。职业经理人身为打工者,一切工作都是为着“公家”,注重的是执行指标任务,而非主动承担责任,加之大企业决策机制繁复,效率低下,这样的机制使得项目在建造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修改不能进行,遇有问题纠纷难免相互推诿,规避责任。

    更有相当部分大国企或上市公司的开发企业,操盘手在完成房屋销售利润指标任务之后,重多的精力放在了在开发建造过程中获取个人利益,交楼之时,销售业绩已计入上市报表,股价市值已然体现,出现一点儿收楼纠纷也无关痛痒,象征性补偿一些即可了事。

    至于私企开发商就更不用说,时下的政策如此之严厉,所有的政策都是抬高开发的门槛,提高资金成本,而房子的卖价则由市场说了算。买房人如果碰上的是个多少有点良心的开发商算是自己幸运;如若碰上的是斤斤计较、只入不出的开发商,那就只能自认倒霉。所以说,就现有体制和法律环境来讲,某种意义上买期房实际上就是赌注开发商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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