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娱乐节目:缺乏人文内涵的电视传播
 
如今电视娱乐节目就其形态而言,已出现了综艺类、速配类、益智类、搏彩类、游戏类、真人秀等多种样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 中国的娱乐节目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多元,从模仿到创新,已走过了数十个年头。一方面电视娱乐节目带来了新的理念,丰富了节目样式,满足了广大观众的 娱乐需求;但另一方面娱乐节目又因其品位的低俗而日益遭人诟病。
 
“愚乐”至上:缺乏人文内涵的电视传播
 
电视娱乐节目的困境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源自娱乐节目过分追求 形而下的“快感”,而忽视了形而上的“美感”,导致节目“人文内涵”缺乏。具体表现为那些具有大众文化倾向的电视文本以商业目的的直接功利性替代着高雅文化的无功利性;以程式化、复制化、平面化、无深度感对抗着高雅文化的个性、独创性、典型性;以情感策划的虚假性拆解着高雅文化的情感判断的真实性和深沉感;以享乐性、消遣性置换着高雅文化的启蒙性、先驱性。”
 
低俗的传播品位
 
内容肤浅、格调庸俗已成为人们对娱乐节目的一大诟病。“思想淡出对话,内容淡出形式,感性驱逐理性,夸张取代真实,搞笑 胜过幽默,表象打败内涵,形而上的关怀让位于形而下的自娱自乐”,娱乐传播“繁华”的背后是思想和艺术的“贫乏”。“如今的电视一味追求娱乐效果,有人还 主张电视就是娱乐,当娱乐成了全部目的后,电视就开始失去它的价值。”
 
唯收视 率,唯广告效益的逻辑,使得一些娱乐节目降低品位,一味地迎合大众以满足人性中隐秘的体验刺激和快感的欲望,对物质的狂热贪恋、对他人的偷窥欲望等阴暗心 理,在节目中模仿戏谑、恶意抵毁,已使娱乐节目的“负效应”不断放大,丧失了观众,也背离了电视这一大众传播媒体应负的社会责任和电视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底线。
 
“弱智化”与“审丑化”的传播内容
 
传播内容的高下决定其传播效果的好坏。纵观电视娱乐传播的内容,“弱智”、“幼稚”、“空洞”、“无聊”甚至“恶心”彰显殆尽。“一套莫名其妙的问题,二个巅三倒四的主持,几个七拼八凑的嘉宾,满座憨头憨脑的观众”,“娱乐”几成“愚乐”,“益智”实为“抑智”。无需思考的“思考”,无需品味的“品味”,充分暴露出了娱乐节目的肤浅、媚俗与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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