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广告语无法传达品牌意念。

  “在路上”,使人感觉很疲惫。

  “在路上”,比较典型的英文翻译为“ONTHEROAD”。

  与此同名的是当代美国文学经典《在路上》。这部作品对美国文学影响巨大,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之改变。

  《在路上》由作家用三个星期在一卷30米长的打字纸上一气呵成。小说主人公为了追求个性,与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寻欢作乐,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四散分离。

  《在路上》里的人物,实际上是在“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

  《在路上》的作者是杰克-凯路亚克(JackKerouac)。杰克-凯路亚克(1922-1969)本人,是美国垮掉派(BeatGeneration简称BG)的代表人物和重要作家。当然,BG,翻译成“垮掉”,不一定很确切,因为垮掉总是贬义词,而BG,是“一群渴望燃烧的家伙”,早在五十年代,就开始以自由、反叛的行为表现,对美国的体制发泄不满。如今看来,世界各国的“后BG们”,都在自己的路上继续行进。

  杰克-凯路亚克的墓志铭说:“HeHonoredLife”;意思是“他没有虚度一生”。但愿,如今的后BG们,都没有虚度一生。

  在路上是生命存在的状态,也许只有在路上才能真正感受到自然万物的美好生活。

  正如歌词所说:“那一天,我不得已上路;为不安分的心,为自尊的生存;为自我的证明,路上的辛酸已融进我的眼睛,心灵的困境已化作我的坚定;在路上,用我心灵的呼声;在路上,只为伴着我的人;在路上,是我生命的远行;在路上,只为温暖我的人。”也许这些就是李光斗所需要的精神与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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