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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我们将商标模式简化为“旅游企业品牌+目的地旅游”,那么,就会出现“山东国旅泰山游”、“山东国旅曲阜游”、“青岛国旅崂山游”这样的品牌。如果我们在今后的改革中找到更精炼、更形象、构思更奇巧的企业品牌,转变目前多多少少带有行政区划痕迹的平淡的企业名称,那么就会把商标中文缩短到六个字甚至五个字,品牌效果将更加强烈。届时,中外旅游者将是“先买品牌,后买产品”、“先买企业,后买产品”,他们完全可以方便地依据旅游企业品牌找到具体的线路产品和单项委托的“菜单”,轻松地、理智地选购出游。与此同步,山东旅游现存的最重要的精品活动和节庆(如泰山封山祭天、登山节,曲阜朝圣、孔子文化节,潍坊风筝节,青岛啤酒节,水浒旅游线,齐鲁民俗旅游线等),将由于紧密连接企业品牌而“正本清源”,使劣质企业和“野马”再难欺世盗名,搅乱市场。从这一概念上说,品牌经营正是通过注册旅游企业而“自然注册”了旅游产品,解决了困扰旅游界多年的难题。 然而,旅游品牌商标化的深意不止于此。我们在“旅游企业品牌+目的地旅游”的模式中分别找到了企业与政府的定位,前者与后者对应相加,在新的发展台阶上确立了各自肩负的职责。 所谓“旅游企业品牌”意味着不同于以往的和现存的大多数企业的传统思维和惯性运作。品牌企业的最大标志是拥有精心培育起来的核心专长和在市场风浪中锤炼出来的核心竞争力。核心专长融合了先进的同国际接轨的管理系统、开发系统、销售系统及技术装备,它最终表现在向旅游市场提供的有着独立特色、独立风格的核心产品和核心服务上。核心竞争力来自建立在专业化分工优势上的强劲的主业和稳健的“相关多元化”,它特别强调杰出的企业家、专家治理机构和新型员工群体的创造力。这类企业视旅游品牌—名牌为自身的眼睛和生命,不惜投入高比例的经费用于品牌—名牌的创立、推介和维护,并把它奉为旗帜运作于企业的整个内部环境和对外活动中。品牌塑造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有待质量和后续服务支撑下反复宣传、坚持数年的积累,因而创建企业需要保障经营战略的连续性,需要动用所有的“门店”或“联号”,需要借助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还可以考虑同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股权合作,类似苏州乐园与上海东方电视台那样结成资产纽带解决旅游企业扩大宣传力度而资金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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