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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品牌 猴屁股 辣酱 广告创意 品牌塑造 品牌推广 M君的伟大之处,在于他知道即使是对付猴子,强迫和欺骗也绝非上策;在于他知道最好的方法是去建立一个让其自觉行动的反应机制。尽管把辣酱抹在猴屁股上有点缺德,但这样做毕竟使猴产生了吃辣酱的自觉。也就是说,猴吃了自己本不想吃的东西,是因为它自己个又想吃了,而怨不了其它的猴。 同样,如果把消费者比着猴子,那么广告主畅想让消费者买他提供的商品,就和要让猴子吃辣酱的情形差不多。因为有太多的商品已经填满需求的胃口,要消费者再去产生新的购买,实在是比要让猴子吃辣酱还要困难。另一方面,当我们采用强迫和欺骗手段应对时,人和消费者显而易见地比猴子更难对付。我们可以把猴子绑起来或者蒙住它地双眼,去无法如此对付消费者——他们操着遥控器和靠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过着天王老子一样的生活。谁敢像对猴子一样地对他们呢?那不是自己找死吗?恐怕广告创意者的唯一高明出路,只在于想方设法“把辣酱抹在猴屁股上”,只在于巧妙地在消费者心智中创建有效的消费动机。 把辣酱抹在猴屁股上的手法,在猴那里是能让它建立“吃辣酱”的内在生理反应机制,而在人和消费者那里就是创建有效的动机。以生物学专业的说法可以这样来描述:辣酱分子作用于猴屁股的神经末梢,发出特定的神经信号,使猴的大脑产生辣痛反应。进而从迫使大脑发出自救指令,作用于全身肌肉,形成舔食行为以自救。而人类的消费行为则是依靠消费动机才能形成,比单纯的生理反应机制要复杂。有效的广告运动把广告信息投放到消费者的大脑,能迎合、激发、建立和强化消费者的购买动机,进而使之产生消费行为。消费者大脑中如果有了与特定商品密切相关的消费动机,就如同猴子屁股上粘上了辣酱,他们就会自发地实施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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