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收入的市场化以及与其互为前提的医院微观机制整体改革,是医疗改革当前急务
医疗和教育服务领域,是市场机制最容易失灵的两大领域。为弥补“市场失灵”所引入无论哪种“政府机制”,其有效性的前提必须是政府不失灵。然而,我们正面临着市场与政府的“双重失灵”。必须强调,政府失灵是远比市场失灵危害严重得多的一种制度失灵。
为了叙述的严谨性,我们将在以下各节进行简要论证:(1)医患关系的经济学实质,以及市场机制为何在医疗(和教育)领域内更容易失灵;(2)当医药服务人员报酬的市场定价机制因政府管制严重扭曲的时候,医药服务人员的行为也相应地发生严重扭曲;(3)成熟市场社会在医疗体制改革方面可以借鉴的经验,以及这些经验能够被成功地借鉴到中国社会所必需的诸项条件;(4)正确的改革方向和路径,以及它们与中国社会一般道德状况之间的关系。
医患关系的经济学实质,以及市场为什么会失灵
医师及各类辅助人员报酬制度的市场化,其意义远比药品竞标这类无济于事的雕虫小技重大得多
一位患者把治疗自己病患的职能移交给专业医师,通常比自疗更合算。这就是“医患关系”,经济学家更愿意称之为“委托-代理”关系。此处,患者是“委托人”,医师及其服务团队是“代理人”。
但是,医学知识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分布极端不对称,由此导致的监督费用也极高。一位患者几乎无从判断和权衡一位医师向他提出的治疗方案“好”或是“不好”。经济学家认为,这位患者只能借助于(1)其他医师对同一病患的判断与权衡;或(2)对此一医师及其他医师的道德自律能力的判断与权衡(即对诸可选医师的比较),即“第一方监督”。
第一方监督依赖于医师的道德自律。自律的基础,要求医师能够主观感受到为其行为所付出的高昂代价。这依赖于一种“好”的制度,而“坏”的制度最终倾向于把最大多数的好人改造为坏人。
(1)则可谓“第二方监督”的某种变形,即经济学家讨论的“以专家对抗专家”。此外,还存在所谓“第三方监督”,即借助于利益无关的第三方仲裁——法院、社区、政府等形式。这类监督机构,在医患关系中往往履行着“事后”监督的功能。
显然,在一个道德自律能力普遍低下的社会中,就医疗服务这一领域而言,“以专家对抗专家”几乎是患者在“事前”能够依赖的惟一监督方式。
因此,医患关系的经济学实质是:为了维持全社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的劳动分工及专业化过程,必须允许、鼓励和创造新的机制,让患者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选择医师、医院、药房、手术中心、护理中心、家庭病房等等服务项目。
与此同时,由于上述的全面竞争,医师及各类辅助人员的报酬也不得不由市场定价机制决定。从目前中国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情况判断,我们认为,医师及各类辅助人员报酬制度的市场化,其意义远比药品竞标这类无济于事的雕虫小技重大得多。
我们主张医疗服务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同时,我们反复指出,市场机制在医疗(和教育)服务领域比在其它领域内更容易失灵。
在西方社会,著名医学院在招生时,特别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据那里的教授们解释,他们对考生提出的第一要求是“同情心”和“责任感”,第二要求是“交流和表达的能力”;被排在第三位的要求,才是考生已经取得的学习成绩。这就从侧面说明了市场可能失灵的道理。
此外,一位患者,如果被确诊患了“绝症”,从而他实际愿意支付任意高昂的代价以挽救他自己的生命。同时,如前所述,我们假设这位患者缺乏与其病症有关的医学知识;我们还假设,由于疾病类型的“个性化”趋势,从而专门治疗某一特定类型疾病的医师的数量,在发展的特定阶段总是极其有限的。此三项假设似乎很特殊,其实正是目前中国医疗状况的比较真实的刻画。
在这三项假设下,一位患者的理性行为是怎样的呢?理性假设的结果,就只有“病急乱投医”了。
患者不能也缺乏知识去寻找最合适的医师,这意味着每一位医师的医疗服务所面对的是一条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从而意味着医师的垄断权力。患者感受中的疾病程度越严重,他的需求曲线的价格弹性就越小。我们不难想像,这一市场里的医疗服务的价格,将不再是“完全竞争的价格”。
一物多价,这是一种极常见的市场现象。但是,如果一物多价的价格差异不能稳定在预期范围内,我们说——“市场失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