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云南省有关部门将设立5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向外

发展。同时,对“走出去”的云企实行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从今年起,到境外投资

经营,中方分得的税后利润,在2005-2010年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介绍,专项资金主要支持范围为:到境外投资办厂,设立以带动出口为目的的

境外加工贸易或设立贸易企业;到境外从事资源矿产勘探开发和林业合作开发;到境

外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到境外从事农业合作开发;到境外开拓国际市场,

进行项目市场调研等前期研发费用和开展人才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