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首次在财政预算里列入外贸发展促进资金

●对重点出口企业给钱给配额

●自主品牌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机电、矿产、纺织等六类产品享受出口政策资金扶持

  日前,我省出台7项政策性措施,重点扶持有竞争优势的出口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和优势产品,促外贸业快速、稳步发展。

  这7项措施包括:一、优先扶持外贸龙头企业,2004年年底出口在500万美元以上的省属企业、出口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市属企业,重点给予资金安排、配额分配等方面的倾斜扶持,力争“十一五”末全省各类进出口企业达到4000家以上,出口过亿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二、支持建立出口商品(商)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建立欧、美、日重点市场、机电、高新技术、果业等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监测制度,掌握国外贸易壁垒动向,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三、增加外贸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金量”,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帮助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商品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重点培育发展潜力大的自主品牌,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特别是制造业的核心技术,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四、机电产品、矿产品、纺织业等六类产品享受出口政策资金扶持;五、利用西安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优势,开展加工贸易带动相关产品以及行业的发展,完善省、市商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推行外贸代理制;六、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国际专业展览和新市场、新产品营销活动,在巩固欧美市场的基础上,开拓俄罗斯、中亚、中东、东盟、拉美以及非洲市场;七、从今年起,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共同组成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积极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享受国家各类相关出口贴息政策的项目,同时加强与天津、连云港、青岛、上海等港口的合作,完善铁海联运功能,降低物流成本。

  据了解,此意见规划是我国入世后,我省出台的第一个扶持外贸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并且省上近年来第一次在财政预算里列入了外贸发展促进资金。省商务厅将出台具体的资金扶持办法,形成一个用外贸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