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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由公关公司出面,一家家接触沟通,沟通主题就一句话:想不想做中外合资?经销商当前最缺的就是资金和管理技术,若是进行中外合资,两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马上得到解决。一旦有经销商动心,运营公司紧接着再出现,就合作的具体问题进行商洽,本地经销商愿意合作之后,外资会将合作经销商的资产状况进行核算,然后再以现金形式入股。一般来说,外资不会控股,只是以现金购买40%以下的股份,继续让原来的老板出面当老板,生意继续做,老外并不出面,只是在后面进行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支持,帮助该经销商打击当地的同行,甚至不惜采取恶性放账(故意对下游客户增设账期)的形式,攻击当地的同行。一般会在短短数月,成为该行业在当地最大的经销商,将竞争对手的数量控制在寥寥无几的水平(但不会清扫一空)。与此同时,在全省的各个市场同步操作,在短短数月之后,该省的某个特定行业中,各个城市的经销商都已经是这家外资经销商的股东,外资经销商将所掌握全省的经销商资源进行整合后,再找上游厂家逐一谈判,要求更高的销售返利和结算条件,不然的话,外资经销商可以在一个省甚至数个省的范围内,全部中断与这个厂家的合作。这个省各城市最大的经销商,都是这家外资经销商公司的股东,中断与某一两个厂家的合作,是件比较轻松的事情,当然,若是某个城市的合作经销商不愿意被外资经销商当枪使,要退出,也完全可以,外资经销商会迅速把当地还没死掉的某个本行业经销商再扶植起来,成为当地最大的行业经销商,掉头把原来的合作伙伴杀个人仰马翻。资本所带来的力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品牌力量所能抗衡的! 国有经销商的崛起 商务部目前发出通知,2007年前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计划全年新建10万个连锁化农家店,到年底全国累计建设25万个连锁化农家店,覆盖75%以上的县市。通知要求2007年工作重点是着力减轻农家店税费负担,扩大农家店商品和服务经营范围,增加农家店销售额,切实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组织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商品,确保农村流通的商品优质价廉。 以上这段是官方报道新闻,里面所提到的万村千乡,是国家重起国有商品流通体系的前奏,也就是供销社。现在稍微有点年纪的人,对供销社这三个字应该不陌生,供销社其实就是经销商,而且曾经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经销商。表面上看,供销社似乎已经萎缩,没什么竞争力了。其实从种种趋势来看,国家可能要恢复供销社了!至于为什么要启动供销社,可能与外资进入我国的流通领域有关,毕竟,面对外资商品流通企业的进入,政府不可能毫无动作,私营经销商一盘散沙,短时间内难以整合起来,政府只有把原有来国有经销体系恢复起来。 这个试验工作的形态不是唯一的,有终端超市,也有建物流中心,还有与当地的经销商合作,设立分销配送中心,还属于试验项目,最终是什么样的形式还没定型。 另外,国有经销商与当前的私营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又是一个新问题。现在私营经销商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管单位,而供销社明显是个半官半商的机构,拥有一定的政府权力,换句话说就是个准政府机关,行使着一定的市场管理职权,政府高层又是高调支持,没准,以后私营经销商的管理权,会归口到供销社的旗下。 供销社的重起,对于私营经销商来说,不但出现了一个洋字头的竞争对手,还出现了一个国字头的竞争对手。 国家对经销行业的强制性法规 2007年1月31日,商务部出台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市场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以保障食品安全流通领域的安全和问题食品的可追溯性。《办法》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并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建立直供关系,市场还应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并且详细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同时,《办法》重点对市场内不合格食品制定强制性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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