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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eo.ttwv.com) ,可口可乐出了偷秘方的内鬼,且准备卖给百事可乐,哪想百事可乐把情况通报给可口可乐,可口可乐立即和FBI取得联系,FBI展开了秘密调查,最终将三内鬼抓获. 我对这则消息感兴趣的是:百事可乐为何帮可口可乐抓内鬼?如果换了是中国企业,会如何处理? 先用我的小人之心分析一下百事可乐为何帮可口可乐抓内鬼: 首先,这个秘方对百事可乐没用。 碳酸类饮料,产品本身不是问题,反正味 道都差不多,无非是不同成分的混合而已。难点在于如何让消费者在潜意识上和口感上都认同,尤其是在潜意识上认同。 可口可乐一直强调正宗原味,是美国文化的承载。神秘秘方也是这种正宗原味的渲染,秘方对可口可乐是至关重要的,失去了神秘感的可口可乐肯定会遭遇重大商业损失(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 而百事可乐作为后来者,他无法再祭出“正宗原味”的大旗,只好想别的办法---强调是“年轻的选择”,以此来和可口可乐切分市场,潜台词是“你虽然是正宗原味,但不够我新潮”。年轻人总是喜欢赶潮流的,年纪不轻的人也喜欢表示自己还年轻,于是,百事可乐也成功了。 因为上述产品定位的不同,百事可乐即使拿到了可口可乐的秘方,也不能用秘方来说事,以增进自己的竞争力和卖点,反而容易被可口可乐找到攻击点(如惹上官司等)。这种弄巧成拙的蠢事,对百事可乐这样的大企业,应该有足够多的头脑清醒的人可以判定是万万不能做的。 其次,既然秘方对百事可乐没用,那百事可乐是不是可以置之不理呢?置之不理也是一种选择,但并非最佳选择,原因有三: 1)防止出现新的搅局者。除了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的内鬼还可以把秘方卖给第三者甚至更多。这些潜在对手即使没能力与两乐对抗,但作为可乐市场的垄断寡头,百事可乐也不会希望出现新的搅局者,与其花精力对付这些新的搅局者,还不如维持两乐垄断的局面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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