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该不该?
    
    为什么每年有上千位明星为代言品牌摇旗呐喊,而在亿万消费者心智资源中留下印象的只是区区几个?
    
    为什么每年都有不少品牌的明星广告消失,仍然有无数品牌“前赴后继”找明星代言?
    
    为什么明星代言的品牌夭折或猝死的案例接连不断?
    
    为什么同一个明星代言的品牌,有的如流星稍瞬即逝,有的却一夜成名,成就基业?
    
    ……  ……
    
    明星代言该不该?值不值?对不对呢?每个营销人都不由发出这样的困惑。明星跟品牌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剪不断,理还乱。在企业看来,消费者会“爱屋及乌”,在消费者看来,明星广告的确有点“审美疲劳”。或许,对待明星代言,我们早已陷入“食之无味,欲罢不能”的鸡肋窘境。
    
    正是在这种现实下,日化业、营销界对于明星代言,也产生了很大分歧。目前基本上形成两大派系:一派是拥护明星代言或认为明星代言利大于弊;一派是反对明星代言或对明星代言心存疑虑。两派以理论为导向,以事实为根据,对明星代言进行了长时间的争论与交锋,
    
    正方:明星代言好处多。
    
    1.明星价值可移植为品牌价值。
    
    有关调查表明:将近一半的人在“买产品的时候,会优先选择名人代言的产品”。可见,对于明星,尤其是自己喜欢的明星,消费者或多或少都存在着盲从、随众的心理。
    
    传播学理论认为,受众对于信息的接受是定量限额的,因此在接受过程中具有选择性和过滤性,只有让受众感到亲切或熟悉的信息源,才能获得更多的关注和认知机会。
    
    消费者往往把对明星的热爱,嫁接到对其代言产品的关注与信赖上,对于名人推荐的产品,消费者爱屋及乌,更愿意接受与认同。
    
    明星的光环效应,可以将品牌代言人的个性、风格与代言品牌的个性、特点、风格嫁接、融合起来。如果明星代言策略运用得当,通过明星这一桥梁与纽带,产品能够与目标消费者产生深层次的沟通,“盲从”就会最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销售力,明星个性就会强化品牌个性与内涵。
    
    2. 明星代言推动品牌传播力。
    
    在注意力时代,任何事物要“广而告之”都主动或者被动地依靠传播的力量。有了品牌和产品,企业还必须传播出去。我国日化行业“大品牌大传播”几乎成为一线品牌传播竞争的主流。大传播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启用明星代言。
    
    一方面,明星代言可以迅速提升品牌传播的效益。宝洁旗下的SK-II、海飞丝等品牌一直坚持使用明星代言,通过央视等权威媒体的大传播,巩固自己的行业领导地位;2007年联合利华新推出的“清扬”也启用台湾个性女星小S做代言,与海飞丝决战去屑洗发水市场。如果没有明星助阵,品牌传播的效率就会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明星代言可以增强公关软传播的注意力。企业使用大牌明星作代言,本身就是一大新闻事件,不论是代言人出席新闻发布会、还是在终端活动中与消费者亲密接触,都能够迅速形成公关炒作的话题。
    
    3. 明星代言有利于整合营销推广。
    
    日化企业在推广新产品时,常常会花费巨资请明星代言。这样做,既可以提升品牌形象,彰显企业雄厚实力,更能够增强经销商体系的信心。广东某日化企业老总就直言不讳:大打电视广告并请大牌明星的目的,主要是吸引经销商的注意而不是消费者。
    
    同时,明星代言人还可以使冷冰冰的产品充满生机与灵气,借助明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可以增强品牌的亲和力和喜好度,从而在广告创作和受众沟通上拥有更多的创新空间。
    
    明星代言人形象还可以根据企业需要和品牌定位,运用到易拉宝、POP、DM手册等各式终端广告宣传物料,甚至产品包装、终端形象建设中。地面终端的生动化,可与高空广告遥相呼应,形成市场的强大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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