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晚会前专户小组专门印制一批有半球标志的广告衫,对100名填色准确并抽奖得中的幸运儿每人赠送一件,要求他们穿着这件广告衫出家门参加晚会。晚会进行到知识竞赛内容时,舞台上“半球电器队”穿的就是这种广告衫,舞台下,观众席中座位比较好的一块区域坐着100名幸运儿,穿的也是这种广告衫,电视转播时,他们频频抢答,半球广告衫频频出现于画面,起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这场晚会《杭州日报》、《钱江晚报》都配照片发了消息。晚会进行过程中,专户小组通过电话查询的方法调查了收视率有将近60%,考虑到杭州电话的普及率,最低的估计收视率将有40%(不计重播),这对于至少有5个频道可供选择的杭州电视观众而言,是相当可观的收视率了。

    第三个内容是“半球夏之风”商品广告知识宣传周。从6月15日开始到6月21日结束,与第一、第二内容平行。宣传周由半球公司与杭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在这7天中,《杭州日报》、《钱江晚报》每天都在显著版面刊登一篇有关商品广告知识的文章。每篇文章都刊出报花,注明“半球电器特约刊登”,与此同时,“半球夏之风”商标广告知识宣传周的招贴画也布满了杭州的大街小巷。

    总之,第一步的广告活动,在杭州掀起了一股“半球”风,效果是很理想的,也为下两步广告活动奠定了基础。

    一鸣惊人话“野狼”

    1973年底,台湾市场中销售的摩托车,共有12家厂商的产品。其中有一家厂商不论在生产规模、机器设备、员工技术、售后服务方面均不输于任何一个同业,基本条件良好。但其销售情况,却始终落后,难以取得胜过别人的市场地位。为突破这种困境,这家厂商决定在1974年推出一种新型摩托车。力求新产品上市能一举成功,该厂决定借助广告公司的力量。于是,他们选中了一家颇具规模的广告公司作为1974年至1975年度的广告代理。

    经过这家广告公司的精心策划,以大胆创新的广告手法,果然使得这家摩托车制造厂商声名大振,使同行业与消费者均刮目相看,亦使得其新产品创造了销售奇迹,争取到超前的市场地位,留下了令人难以忘怀的印象。

    这家摩托车制造厂商,是台湾三阳工业公司。这家广告代理,是台广公司。这一对广告主与广告代理的成功合作,确实为台湾广告史添上了一段佳话。

    知己知彼

    双方会谈的第一次,即获得了一点共识——1974年度的台湾摩托车市场,将是“125CC”的天下。“三阳”接着就说明了他们在1974年准备推出的一种新产品,就是125CC新型摩托车,并提出了新产品上市后的销售目标。

    “台广”在接受委托后,先从市场调查研究做起,调查摩托车市场各种同类商品的销售状况,及调查消费者对摩托车工业各厂商的印象。所选择的样本,半数是已拥有了摩托车的骑士车主,半数是未来的可能购买者。根据调查的结果,发现了下列各种问题:

    (1)自1964年起,重型摩托车(90CC以上者)的市场占有率即不断提高。至1970年度,已提高到占摩托车总经销量的77%,增进的速度颇快。预计在1974年度,125CC摩托车的销售总额可达7万至8万辆。广告主所提出的销售目标,虽较高,但仍有希望可以达到。

    (2)和市场中其它牌子的同类商品比较,广告主的商品售价偏低,甚至低达二成至三成。由于广告主采取低价格的销售政策,反而造成消费者对其产品的品质颇多怀疑。

    (3)当时市场中,已有5种牌子的125CC的摩托车,每一家均有相当的市场占有率。所以广告主的新产品,只能够列为市场中的“后发”厂牌,要设法争取后来居上。

    (4)广告主的新产品,具有四冲程的优点。在当时的市场中,能生产四冲程摩托车者,只有两家厂商。凭这几点,可胜过其它多家厂商的产品。

    (5)当时的消费者,对广告主有不少误会的看法。根据调查统计的结果,认为“三阳”在6家主要的同类厂商中,规模与另一家同居第2位,设备、员工技术均低居第4位,购买的人数,虽被列居第2位,但是只及得上第1位的1/3;品质及售后服务居第4位;研究改进的表现,也被列居为第4位。综合这些看法,广告主在当时6家主要厂商中的地位,只低居第4位或第3位,颇受委屈。

    (6)广告主在各县市所分布的销售网嫌少。给经销商的利润偏低,经销商不热心推销其产品。

    (7)市场上的假机油颇多,广告主在这方面未注意防范。而四冲程摩托车,如果消费者不小心购用了假机油,就会影响到车的功能与寿命。广告主商品的市场地位落后和这点有密切关系。

    (8)其它在消费者的需用趋向方面、市场的重点方面等,均取得了所需的答案。同时,又作了知名度调查。统计在当时的二种厂牌中,只居第5位,平均的知名度只有50%;而列居第1位及第2位的厂牌,知名度高达80%;列居第3位的知名度也有73%。相比之下,广告主的知名度显然偏低。

    再研究比较1972年及1973年情况,12种厂牌在大众传播媒介报纸与电视两方面的广告量,亦可看出广告主的数字偏低,在1972年中,列居第4位,基本上是第1位、第2位的半数;与第5位至第9位比较,则相差不多。在1973年中,更低居第11位,与第1位至第3位比较,广告量只及他们的1/15。这足以说明广告主对于广告的运用,不及其它厂商,缺少正常的策略。

    针对上述种种问题,“台广”为广告主拟订了广告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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