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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亚康姆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从谷歌(Google)的YouTube网站中撤销发布视频。近日,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会也要求从YouTube上撤下部分奥斯卡颁奖视频。谷歌广播广告及印刷广告的销售工作进行得不尽如人意。

  问题何在?简单说来,是因为传统媒体环境太过复杂。虽然谷歌资源丰富,能与众多媒体公司建立重大合作,但同时它还要应对很多棘手情况,包括合作者在意的知识产权问题、广告模式冲突问题等。与类似CBS这样的电视网络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仅是第一步,而如何与之进行整体合作则是另一回事。

  创造者VS发行商

  阻碍谷歌与媒体公司有效合作的一大障碍,是双方对谁应享有视频内容控制权争执不下。视频内容到底应该由创造者控制,还是由发行商控制呢?沃顿运营与信息管理教授卡提克·霍桑纳格(KartikHosanagar)称,传统媒体公司似乎很在意谷歌会从任一合作中获得最大份额的利润。这应该可以解释,为何维亚康姆公司要从YouTube撤回视频,并与一家名为Joost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Joost是家不知名的网络视频服务公司。维亚康姆公司声称,他们之所以与Joost合作,是由于Joost公司能提供安全、高效、可防盗版的网络平台,并能提供版权保护。但沃顿商学院的有关专家认为,双方合作的目的远不止于此。如果谷歌将广告设置与开发用户的大权独揽,传统媒体公司就会担心谷歌的市场力量过于强大。霍桑纳格说,维亚康姆公司与Joost的合作就是这种担心的体现。

  不久前,维亚康姆公司CEO菲利普·多曼(PhilippeDauman)谈道,公司撤回视频产品,包括MTV短片和喜剧中心节目等,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在线视频价值。多曼还补充道:此举得到了行业的广泛支持,这些都是对我们的鼓励。自从发布从YouTube撤销视频播放的信息后,我们网站的视频访问量就得到了大幅提升。这是对我们战略决策的极大肯定。此外,我们还想在今后的合作中,能够掌握视频发行控制权,并确保我们的版权受到保护。我们认为这样做还会促使我们的利润不断增加。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CBS公司与谷歌进行大规模合作的会谈也已停止,此次合作是关于在YouTube上播放CBS短片的。该报道称,在合作时间上CBS和谷歌无法达成一致,此外,一些CBS分公司经理由于担心版权问题,也不愿接受此项合作。

  沃顿营销学教授彼得·费德(PeterFader)提到,谷歌似乎未采取任何举措来促成传统媒体与YouTube的合作。他说:在这个问题上谷歌有些犹豫不决,对于如何使用YouTube及怎样与媒体公司合作也没有明确的计划。费德还表示,除了YouTube,谷歌在很多业务上都要考虑与媒体公司合作的问题。

  沃顿法学及商业道德学教授凯文·韦巴赫(KevinWerbach)认为费德的观点完全正确。谷歌是个实力强劲、咄咄逼人的竞争者,但同时它也是媒体巨头们强有力的支持力量。他说道,传统媒体的老板们可不傻,他们这样做也决不是为了好玩,相反,他们在进行一次豪赌。如果感到条件成熟,他们会与谷歌合作的,就像与微软AT&T或康卡斯特(Comcast)合作一样。

  法则VS关系

  广告模式冲突可能是YouTube与传统媒体间的另一大障碍。谷歌认为,广告宣传有着固定的法则,其收益要按投资多少来算。而传统媒体则主要依靠客户关系。如果谷歌控制视频使用权,那么就会割断传统媒体与广告商的联系。

  霍桑纳格认为,对于传统媒体,谷歌既是机遇也是威胁。时代在变迁,但要放弃熟悉的模式并与强势伙伴合作却很难。低效的旧体系能让所有传统媒体公司获益,而谷歌却想对广告业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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